法律分析:1、提起公诉适用简易程序的,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2、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3、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4、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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