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提出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设计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以及其他事项:
1、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有关事项。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以自然人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分案专利申请(己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申请,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类型应与原案申请一致,并注明原案日,否则,不按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国别、申请日,应于在先申请日起一年内提交。
4、申请文件清单
5、附加文件清单
6、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7、确有特殊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申请人应上交下列材料:
1、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2、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如有必要也应当提交附图,附图应当使用绘图工具和颜料绘制,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
4、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5、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
三、受理(时间为申请之日起3个月)
1、下发受理通知、费用缴纳通知;
2、缴纳申请费。
3、初审(时间为2个月)
(1)将申请人上交的请求书、有关材料上报省市专利局专家评审;
(2)写出初步审查意见。
(3)公布,发出初步审查的合格通知书
(4)实审(时间4个月)
①本人上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②缴纳实质审查费;
③专家组进入实质审查,并写出实质审查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